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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咨询农村建房相关事宜。我家在村子里有一小块宅基地,地方很小盖不下。想在村口自家的耕地盖房子,请问有办法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吗?

土地纠纷 2023-08-07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建房子需要当地的规划建设局批准。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 法律分析: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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