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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合同到期了如何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07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续延原合同至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
    1、企业公司: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2、机关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可知在女员工在怀孕时合同到期,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将合同延期至女员工哺乳期结束,再进行协商解决。女员工在三期期间的工资如果休假则是基础工资,一般为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到八十。
  •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怀孕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高原工作条件,劳动者仍然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终止合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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