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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后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改名吗

房屋产权 2023-08-07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产证改名字去房产交易办理就可以了。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不能。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
    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
  • 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协议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也是谁的名字。但是房产证办理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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