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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标志丢失怎么办

保险赔偿 2023-08-08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险标志丢了可以补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行驶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或者换发。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强险标志丢了,需携带旧保险标志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根据车辆情况提交补办申请之后保险公司会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强险标志丢了,可以将保险单随车携带,同时应立即补办。如果车辆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交强险标志丢失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行车证、购车相关证件和交强险的手续证明到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交强险标志。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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