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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对外会产生什么效力呢

抵押担保 2023-08-08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转让对外有以下效力:
    1、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1、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
    2、债务人不得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3、债务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不会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除;
    4、同一债权转让数人的,应当首先通知债务人转让或者在确定时间内首先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债权转让对外效力:

    一、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三、债务人在合同转让时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并不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灭。

    四、同一债权转让数个人的,最先通知债务人的转让或在确定时间内最先被债务人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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