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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结婚 2023-08-08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婚登记要带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第几次结婚,男女只要是办理的再婚手续就需提交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二婚登记所需证件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需要提醒的是,上述的离婚判决书是选择起诉离婚才会有的,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时生效。另外,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缺席被告。如果缺席的被告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上诉,则判决书生效。法律依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二婚办离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且夫妻除提供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向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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