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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偿还贷款借据,法律规定是什么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8-08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欠钱不还的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的,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民法典中关于贷款的偿还的规定有借款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欠款,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期限不明确协议补充也不能确定的,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人要偿还银行贷款,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偿还。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的,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或者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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