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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时我老公直行另一辆车右转没有撞上回来发生口角上的纠纷,我全程没有下车,他吐了口水在我们车上,我看到后下车想跟他理论,他在车上我手肘放在他左车前机盖上然后他不下车然后他往右打轮之后往前行驶拖行我三四米,然后交警不予开具责任认定书说之前发生纠纷不属于交通事故,我这算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8 09:2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吵架和出车祸没有必然联系。所以,肇事责任的承担者自然是开车人本人了,这和与他吵架的人没有关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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