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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固定工作,离异带两个孩子能申请低保吗

其他 2023-08-08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样的情况和申请享受低保没有任何关系,按规定不论有无子女或收养子女的只要符合低保条件规定都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因此申请低保需要的是符合低保条件规定,而不是需要你讲的情况。所以你讲的情况和申请低保没有关系。符合低保条件规定可以反之不可以。法律依据:《城市低保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有工作的子女,需要考虑家庭总体收入情况才可以判断是否可以享受低保。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低保户是对于一个家庭而非单独的公民,其认定条件是需要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作为参考。
    若一个家庭里面有子女工作,但是总体人均收入还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该家庭还是可以享受低保的,若子女工作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各地要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
    同时,要明确核算和评估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具体办法,并对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
    规范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 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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