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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 2023-08-08 1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一)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继受取得,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
    (2)房屋赠与。
    (3)房屋相互交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所有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
    1.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
    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2.赠与、互易。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3.继承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4.接受遗赠。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合法原因。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房屋所有权的继受取得的形式包括买卖、赠与、继承。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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