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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业主出现漏水施工队与装修公司都不承认我咋办?

业主维权 2023-08-08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责任划分: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
    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你可以聘请房屋鉴定机构,并邀请物业到场,对装修的管道进行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人,然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即可。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装修造成的漏水,就去找装修公司负责任。如果不是装修公司造成的漏水,就去找物业负责任,如果过主管道两年的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进行追责。法律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第二款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力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运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力人形成危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差错损害别人民事权益形成危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依照法令规则推定行为人有差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差错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
  • 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漏水,由装修公司负责。由人为破坏造成的漏水,由破坏人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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