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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是多少?,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 2023-08-08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归谁
    1、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3、青苗补偿标准。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 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 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 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 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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