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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户口在婆家,一直住在娘家,孩子也在娘家上学,户口能迁回婆家吗?湖北人

其他 2023-08-08 1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的办理手续如下:
    1、申请一方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然后到娘家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迁回娘家,需要先到娘家开出迁入证明,再到你户口所在地开出迁出证明,就可以直接迁户口了。具体为:拿着离婚登记证去管区的派出所,派出所依据这个就可以把户口分开了,当然了 还有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
    分开后,可以落回原住地,也就是父母户口上,这是有相应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户口在婆家没离婚想迁回娘家的办法:若女方符合其娘家辖区内的迁入条件,且与婆家这变协商一致,经过同意以后,是可以迁入的,需要带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寻找户籍管理的部门,办理迁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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