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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丈夫生病了。我能要求赔偿吗?我想离婚,因为我生病了。现在一接触老公,就浑身发抖,心痛等不适。如果我离婚了,我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让他负责医药费吗?

离婚赔偿 2023-08-08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一方生病了,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任何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结婚、离婚。
    3、夫妻一方生病的情况下,可以双方协商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果仅一方欲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4、但是,如果一方所生病是精神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另一方不能欺骗其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丈夫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5、另外,对于夫妻一方生病的,在离婚时,另一方要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老公病重,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需要对患病方进行一定的补偿。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方患病,如果另一方没有过错,离婚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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