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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丢失可以代替补办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8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证丢了可以申请补办,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证补办需要先申请,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民政部门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规定,则可以进行离婚证的补办。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可以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证补办需要先申请,需要携带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民政部门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规定,则可以进行离婚证的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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