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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借款又借条到期别人不还,然后没有还款能力起诉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3-08-08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有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受理后,当事人应当就其主张进行举证。即原告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法院经调查,认定借贷事实尚存续的,应当支持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 他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能证明本人诉讼主张的证据材料,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不能提出书面的起诉状的,也可以口头起诉。但是一般不得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不论金额多少。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总的来说,如果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首先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可以准备好借条或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有资产,在申请法院执行后,一般可以将欠款追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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