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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婚要什么证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 2023-08-08 1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结婚证,需要如下证件: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以及其他材料,经审查认为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结婚需要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的声明。
    3、男女双方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照片等资料,将资料交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之后,举办颁证仪式,当事人宣读结婚誓言、领取结婚证即可。结为夫妻的,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共同营造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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