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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9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分割协议签订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房屋分割一般分割所有权,若尚未取得所有权的,可以分割使用权;
    2、房屋属于不动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即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3、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法律分析: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协议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登记之前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2、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中夫妻双方处分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双方有权处分的财产,处分他人房产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那么在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之前,针对协议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至今在法律上存有争议,当事人对此应慎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约定房屋分割应注意:
    1.房屋地址准确;
    2.产权比例要明确;
    3.分配可定惩罚性约定;
    4.日期、署名不能少;
    5.产权赠与要过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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