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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遗产继承 2023-08-09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下列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以下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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