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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老公是重组家庭,共同生育一儿子,如果百年之后我俩不在了,他和前妻的孩子有权利继承我们的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3-08-09 0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写遗嘱指定继承人
  • 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人的范围如下:
    1、夫妻之间。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2、父母与子女之间。父母和子女是彼此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 你好,在法定继承情形下,是有权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他们离婚前各自生的孩子仍有继承男方遗产的权利。关于继承的份额方面,在法定继承状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以下情况下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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