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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如何办,法律怎样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8-09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一般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是能够据此起诉到法院,经依法裁判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剥夺、限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权的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剥夺、限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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