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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3个多月,原岗位是做的提成,公司要求我们部分的人都调岗,我的调岗岗位是行政助理,工资从6000降到了2000,我不同意这个调岗,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8-09 1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调岗降薪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调岗降薪;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调岗降薪;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法律分析:孕妇调岗可以不同意。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有权拒绝履行,并要求继续合同约定的岗位正常工作,若因调岗而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对于怀孕女职工因前述原因离职的,公司应当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应得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怀孕员工如果拒绝调岗,不会被辞退。调岗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者有权拒绝。且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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