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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的未婚孩子,后来孩子两岁多,我们分手了,孩子和祖父母住在四川,我在广州工作,她在湖南,现在已经八年没有联系了,我可以起诉她,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8-09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过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是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不足可以向法院起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进行异地起诉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因为原告和被告之间因为孩子在未满十八周岁之前的抚养费支付问题发生争执;所以本质上原告应该到被告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
    如果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和他的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不一致,原告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起诉被告。
    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关于支付抚养费方面的问题,直接由法院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该负责协助法院让拒绝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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