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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离婚了孩子跟着我我可以给孩子改成女方姓吗

其他 2023-08-09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了孩子跟女方的孩子的姓可以改成女方姓,但是需要经过孩子父亲同意,否则孩子父亲可以恢复孩子的姓氏。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法律分析:离婚了孩子跟女方的孩子的姓可以改成女方姓,但是需要经过孩子父亲同意,否则孩子父亲可以恢复孩子的姓氏。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自主随父或母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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