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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可以去哪个部门投诉,法律怎样规定

其他 2023-08-09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一般的处理方式包括: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除此以外,也可以解除合同。具体如何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开发商违约一般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不属于政府部门管辖的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 开发商违约一般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是不属于行政部门管辖的合同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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