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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还没下来要卖房如何过户

房屋买卖 2023-08-09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还没下来就要卖房,一般是不能过户的。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卖房过户手续如下:
    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具体为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2、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
    3、提交身份证明等其它材料;
    4、审核材料通过后。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的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所有权属于物权,所有权的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没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证明房屋的出卖人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也就无法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房屋的买受人。
    但是房屋的买受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对该房屋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以防止一房多卖,保障房屋买受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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