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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费的问题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8-09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中介费主要是在法律规定和业内习惯的基础上协商数额。一般情况,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房产中介费收费项目有:评估费、代理费、咨询费。房产评估费实行政府定价、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代理费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收取,咨询费包括书面咨询费和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 房产中介费收费项目有:评估费、代理费、咨询费。房产评估费实行政府定价、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代理费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收取,咨询费包括书面咨询费和口头咨询费。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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