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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遗产继承 2023-08-09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赠与房产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2、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屋赠与的流程和手续:
    1、直系之间赠与:若户口在一起,体现直系关系,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购房承诺书、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若户口不在一起,需办理关系公证;
    2、非直系之间赠与,先办理关系公证,然后赠与方与受赠方带上身份证和房本、资格审核通过单、家庭成员信息登记表办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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