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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家三口,正在享受低保,现在有一个人不上学,是取消一个人还是全部

其他 2023-08-09 19: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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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是全家人享受。低保户就是一个户,只要是在民政局有了解过这方面政策的朋友,应该都会知道,低保指的就是这个户籍的人口,毕竟低保就是当地政府为了能够让所在地的农民得到收入,所以给出来的一项照顾的政策,所以并不需要去纠结是个人还是整户,限制户籍即可。申请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律以户为单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填写低保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证明、申报承诺书、家庭状况授权委托书。如无行为能力,可由村委会代其提出申请。低保申请书由户主签字确认,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申报承诺书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字。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法律分析:只要是被批准的低保户,在家庭生活以及经济收入未改变的情况下,无论进入哪所学校就读,低保的待遇是不会取消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法律分析:只要是被批准的低保户,在家庭生活以及经济收入未改变的情况下,无论进入哪所学校就读,低保的待遇是不会取消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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