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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诚意金,定金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 2023-08-10 0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诚意金和定金的区别是: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购房定金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购房者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卖房人的金钱。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其他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买卖房屋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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