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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换地方还能用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0 0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换地方,不能继续使用。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换地方,不能继续使用。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营业执照换地方,不能继续使用。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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