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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违约可能造成哪些不良后果,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10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违约可能造成以下不良后果如下:
    1、银行提前强制收回贷款或终止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2、银行对借款人实行加息处罚;
    3、借款人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并被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申办信用卡等方面受到限制;等等。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能够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借款人违约可能造成以下不良后果:
    1、银行提前强制收回贷款或终止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2、银行对借款人实行加息处罚;
    3、借款人会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并被记录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将对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申办信用卡等方面受到限制;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借款人违约可能会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借款人可能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之后在银行办理贷款等业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还有可能会提前强制收回贷款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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