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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报自己是童工我会受到处罚吗

行政处罚 2023-08-10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如下:
    1、单位每使用一名童工,劳动行政部门每月对其处5000元罚款;
    2、如果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的,加重处罚;
    3、情节严重的,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吊销单位的营业执照。
    雇佣童工的举报方法是什么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 童工不会被处罚,但雇佣童工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会被罚款。公司雇佣童工的处罚如下: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个人使用童工的处罚措施有: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法律依据:《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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