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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人是否有服药补贴?监护人是否有补贴?

其他 2023-08-10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类残疾人可享受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申请办法:
    凡符合补助对象的精神病患者,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负责残疾人工作者联系,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表,也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办理。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精神类残疾人可享受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法律分析:精神类残疾人可享受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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