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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分割财产还是先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11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先分割财产还是先离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机关查明事实,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判决书下达,离婚生效,男女双方根据法院的判决,取得属于自己的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时分割财产时要把握下列几方面的内容:应当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数额、位置等具体信息查清楚;分割财产时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先分割财产,再离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带齐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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