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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诉权的现行法律规定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1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者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一百八十二条,为保护股东权益,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现行法律对股东诉权的规定如下:根据现行《公司法》第151条的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诉权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存在瑕疵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一百八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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