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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1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人包括破产企业、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和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原因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在我国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清算义务人。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之后,若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清算组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法律分析:申请破产清算的主体有债务人、享有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破产清算要由上述主体向法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法人住所地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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