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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要与儿子断绝关系可以吗

其他 2023-08-11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亲儿子和父母不可以断绝关系。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即是儿子与亲生父母“断绝”了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孩子对父母依旧负有赡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孩子依旧负有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不能和儿子断绝关系。父子是有一定的血缘上关系的,如果想要断绝父子关系并没有那么的容易的,就必须需要双方对权利和财产做出一些约定。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不能和儿子断绝关系。父子是有一定的血缘上关系的,如果想要断绝父子关系并没有那么的容易的,就必须需要双方对权利和财产做出一些约定。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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