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采购部门收回扣构成受贿吗

刑事辩护 2023-08-11 17: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受回扣是受贿罪,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贪污罪进行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采购员收回扣会判刑。收回扣属于收受贿赂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或者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 收受回扣,可构成受贿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归个人所有的,构成受贿罪。另外收受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可构成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