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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刑事拘留 2023-08-12 0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几种不同的情况。
    刑事拘留是指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关押的措施,保证将来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防止串供、逃避处罚等情况。但是被拘留不一定就会被判刑,还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案件的证据情况。
    而判刑则是指刑事案件中,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系被告人实施的,则需要对被告人判决处以刑罚处罚。
    两者是不同的。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一、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1、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相关的诉讼法条,为了保证刑事案件能够顺利完成,不受阻扰而做出的拘留,治安拘留主要是依据行政法相关法条,是为了维持社会治安的秩序,起到教育的作用,而做出的拘留;
    (2)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所针对的对象是有刑法相关犯罪的嫌疑人,或是有特大犯罪的嫌疑人,而治安拘留针对的对象则是一般的违法的人,并没有违反刑法相关罪行的违法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特点如下:
    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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