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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应该在哪里进行

刑事辩护 2023-08-12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 刑事案件检察院流程包括:
    1、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在刑事诉讼中可行驶的权利具体为什么
    1、依法对其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并有权适用强制措施;
    2、凡是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除人民法院直接决定逮捕的案件以外,一律由检查机关批准或决定;
    3、对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有权决定补充侦查;
    4、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均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5、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6、对各种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以及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 最开始是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其次,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再次,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最后就是法院进行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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