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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就是我爸爸是二婚。现在在和我后妈闹离婚。他们在争房子。房子买成28万。我后妈出了三万。我出了6万。剩下都是我爸爸拿的。但是名字是他们两个老的名字。他们要是离婚了那我能不能分享得到这个房子的钱。我出的那些钱是每个月我的工资全在我爸爸手里面。我有4年半的工资在我爸爸手头。他把我工资拿去买房子了。不拿给我。请问这样算下来这个房子是不是相当于我也出过钱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2 0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要根据房屋付款方式以及登记姓名来分配:全款购房并且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无需分配;贷款购房,婚后还贷,登记双方姓名属于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如果婚后还贷且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协商分配。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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