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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08-12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1、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认定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行为人因无效的担保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而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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