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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怎么去承担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12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损害责任,应当考虑下列因素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医疗损害责任承担、赔偿数额等原因引起的民事争议。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当事人因医疗损害责任承担、赔偿数额等原因引起的民事争议。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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