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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否有房产证,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产权 2023-08-1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证的法律规定一般如下: 1、房产证的效力。房屋权属证书按统一规定制作,各地必须使用由建设部统一制作; 2、房屋权属证书的种类:房屋权属证书除最常见、最基本的房屋所有权证外,还有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一共三种; 3、房屋权属证书的颁发机关; 4、新建房屋、房屋权属转移、房产权利更改法定名称;设定他项权利、房屋或土地灭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 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所有权人凭房产证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是的,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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