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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商银行担保贷款是2020年3月份贷的,两年期,2022年3月份到期,到期借款人没有把贷款还了,逾期了,到现在已经超过还款期1年了,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抵押担保 2023-08-12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到了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所谓连带就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对债权人就清偿债务上的连带关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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