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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能享受职工医保的生育险吗

社会保险 2023-08-13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是还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都是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的。根据相关的规定,所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有生育险,不管男女都是相同的。男性也有生育险是因为有很多男性的配偶没有工作,但是可以通过男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生育保险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统筹地区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省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卫生部门制定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报生育保险: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而职工生育子女或者流产的等。职工可以享受的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未婚生子一般是不可以报生育保险的。报生育保险需要由女职工携带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而未婚生子的当事人一般没有上述完备的材料。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第八条
    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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