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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根据哪些认定情形可以认定

名誉毁谤 2023-08-13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通过侵权行为的特征进行认定: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3、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法律依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通过侵权行为的特征进行认定: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3、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通过以下要件认定侵害名誉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当有: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法律依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当有:
    1、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2、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侵权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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