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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省合并,年限叠加吗

其他 2023-08-13 1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主管部门了解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合并,挑选认为比较合适的一方,把另一方的合并过去,或者继续交纳,或者等待退休。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可以合并,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按月累计的年限计算的。如果曾经在不同城市工作的,可以到社保局查询是否在其他地方交过养老保险,将多地转到一起累计,各地参保年限相加累计满15年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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