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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13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有身份权、参与决策权,资产收益权、退出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和转让出资或股份八项权利。
    (二)股东义务,主要有: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公司成立后,股东应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 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
    1、股东负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的义务;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查阅、复制权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有限公司股东有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2、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3、依法和依章程规定,履行足额出资的义务;4、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根据《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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